天水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7003/login.jsp;jsessionid=QLPzY4YFktcMbjGqSVqKnS1DmRyMf3jyzBpdZ12ZJ6zDMhdqlmQc!-1198973865.
其他查询方法: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2).拨打天水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
(3).直接到你公积金缴费的银行查询,注意要携带公积金卡。
一、天水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七条 凡天水市辖区内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八条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证明,
(二)具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无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归还的其他债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者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具有县级以上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四)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按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需成本费用百分之三十的首期付款或者自筹资金
(五)能够提供公积金核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公积金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或为其他人的公积金贷款做担保的职工,在未清偿贷款本息或解除公积金贷款担保以前,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天水市缴存职工既可以在购房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天水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 公积金贷款额度包括可贷额度和较高额度。
(一) 公积金可贷额度根据房屋交易价格、抵押物评估价值和偿还能力等情况综合评估确定,但不得高于所购建房屋价格的80%
(二)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为抵押贷款50万元、担保贷款30万元。
第十二条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年,且不长于职工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第十三条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公布的同期利率执行。当利率调整时,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不做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一日起按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相应档次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
三、天水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四条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向管理核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交下列资料:
(一)本人及配偶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二)职工或者其家庭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经县级以上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购买住房的提供首期付款证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自筹资金证明和公积金核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
(五)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涉及的住房,已经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能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
(六)公积金核心认可的担保资料
(七)公积金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 公积金核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申请人的贷款额度、还贷能力、个人资信、担保状况、购房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进行审查,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不准予贷款的,公积金核心应当说明原因,退回职工申请资料。
第十六条 对准予贷款的,职工与公积金核心、受委托银行签订合同,依法办理担保手续。
第十七条 受委托银行应当以转账方式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对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建房及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对购买二手房的,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借款人与公积金核心约定的银行账户内。
天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正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执法检查工作。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
(九)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事、文秘、信访、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决议、决定及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检查;负责对外协调和内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拟订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负责每月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做好统计报表的报送,负责每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的社会公布;负责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各项财务计划指标的下达与考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和经费的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及经费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核算;指导各县区管理部财务业务工作。
(三)信贷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按照贷款流程和权限范围做好贷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管理,做好还贷情况记录,督促借款人和各承办银行催收逾期贷款并做好各承办银行的委贷工作的考核;负责监督各贷款承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的工作;负责参与各贷款承办银行对抵押物的处置工作;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和做好计划的执行工作;指导各县区管理部信贷业务工作。
(四)归集管理科
提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计划并做好计划执行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审核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变更和缓缴;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开户和催缴,加强对民营、私营企业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指导各县区管理部公积金归集、支取等业务工作。
(五)稽核科
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对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督促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负责对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稽核督查;负责对账簿、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储备的各种会计资料和数据及文件管理工作的稽核;负责各种重要印鉴、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情况的督查;根据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 结合有关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 对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书面报告。
(六)信息技术科
负责中心机房服务器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服务器数据备份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制定中心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其他事项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州、麦积、甘谷、武山、秦安、清水、张家川管理部7个分支机构,均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各管理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执行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本辖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辖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负责本辖区内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归还。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
邮编:741000
电话:0938-8289350、8457692(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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