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棚建成后,唐女士多次找到街道城管,但前后不一致的回复让她很茫然:“城管人员跟我说,要由有关部门来鉴定。第二天他说,你们放心,鉴定结果属于违建,下个礼拜要走流程。过了三天后我又去找,他说不算是违建了。”
从唐女士家天井所拍的玻璃棚
今天,记者采访了程桥街道城管中队副队长刘瑞玉,他坦言,这个玻璃棚的定性确实存在异议,街道曾试图通过协商解决唐女士的顾虑:“我们当时到现场,认为这个玻璃棚是违建,准备把这一情况进行立案查处,上报了局法制科,但是认定下来,从结构、尺寸上来看,难以认定为违法建筑。我们建议通过居委会搭平台,物业、居委会、街道平安办以及社区民警,共同协商解决此事,但唐女士由于身体原因,拒绝了这个建议。”
记者又联系到长宁区城管执法局法制科,副科长陆馨伟到现场查看后表示,需要研判:“一般的建筑物就是房屋(有封闭空间的),人们可以在里边进行居住使用的状态,而像一楼的这个形状形式可能是作为雨棚使用,那我们就不能以违法搭建的情况进行查处。”
定性正“在路上”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说明:从传统意义上来说,该搭建情况与法律上和专业上的建筑物定义还是有所区别的。但现代社会发展迅速,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无法完全将所有可能一一列举,所以,针对该搭建情况,长宁区城管执法局将会同管理部门共同讨论,并根据客观搭建情况提出建议,由街镇综合执法队跟进后续处理。同时,城管部门也将在不断的执法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实施对法律法规的执行。
如果是违建,城管部门定会根据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如果不属于,则将通过街道搭建协商平台,如果双方无法沟通,就只能建议唐女士进行民事诉讼。
案例完整回看
结果一旦认定,是否“违建”便会有一个定论。希望唐女士能放下心结,接受结论,如有必要,也接受街道搭建的协商平台,让问题有一个妥善的处理结果。我们也希望物业、居委能更好地做好日常巡视,一旦发现新问题或矛盾纠纷能及时上报,并跟踪问题的处置过程。
同时,更多的市民期待,关于违建的认定能尽快有一个详细、权威的细则,可以让市民有则可依,也避免更多的“擦边球”行为。
记者:汪宁、王迪杰
主持人:雪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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