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五险一金,我们是既熟悉又陌生,每个人都听说过,工资单上也写着,但是要说明白却不容易。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五险一金有缴纳基数、缴纳人、缴纳费率三个关键因素,说直白一点,就是按照哪个数、多高比例,以及由谁来交。由谁来交、多高比例的问题,需要放到一起才可能说清楚,对此2018年写过一篇。如今3个年头过去了,旧话重提写了这篇文章,一是内容更新和表述优化,二是加入了新做的计算工具。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公开渠道和个人整理所得,仅供参考。

21年五险一金计算器_2021五险计算器在线_2023五险一金计算器

正文前,需要聊一聊五险一金变身四险一金的事情。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五险又构成了“社会保险”概念,与商业保险相对),但是从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两险合一后,未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整,无法也没有必要再区分调整部分是来自原医疗保险还是生育保险,就像2020年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阶段性下调0.5%一样。但是考虑原生育保险费率十多年的上升趋势,以及缴费费率基数较低调整空间不大,有充足理由认为这0.5%是从原医疗保险减去的。因此,虽然五险一金已经变成了四险一金,但是为了便于进行历年数据对比,仍按照五险一金的框架展开文章。

①2021年五险一金费率一览表

上海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0.5%,个人缴纳2%(其中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单位基础费率0.16%-1.52%,个人不缴纳。

上海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5%-7%,个人等比例缴纳5%-7%。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有意愿的企业也可以为员工缴纳1%-5%的补充公积金,这两种情况单位和个人均为等比例缴纳。

2021年上海五险一金缴费费率如下图所示:

21年五险一金计算器_2023五险一金计算器_2021五险计算器在线

②个人税前工资与企业用工成本

2021年,设定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14%(不考虑补充公积金)、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0.16%(采用一类行业基准费率),社保缴费基数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均为10000元,则得到个人税前工资8250元,企业用工成本13416元。

这两个数据,一个是白领个人关注的到手收入,另一个则是公司老板时刻盘算的企业成本。如下图所示,可以计算出2021年企业用工成本13416元的74.54%成为了劳动合同上面的月薪10000元,61.49%成为了白领到手收入(未扣税)8250元。也正是因此,老板说自己用工压力大、员工想自己明明拿得少,双方感受天差地别,就是因为同样在说工资,双方关注点完全不同、看到的数字相差巨大。

2021五险计算器在线_21年五险一金计算器_2023五险一金计算器

近年来,尤其是2013年来,国家在确保社会保险体系和住房公积金体系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开始大幅度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支出。以2005年为例,同样设定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14%(不考虑补充公积金),社保缴费基数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均为10000元,则得到个人税前工资8200元,企业用工成本14400元。与2021年相比,个人税前工资减少了50元,企业用工成本增加了984元,减负力度尤其企业部分还是相当大的。

如下图所示,同样可以进行占比计算,2005年企业用工成本14400元的69.44%成为了劳动合同上面的月薪10000元,56.94%成为了白领到手收入(未扣税)8200元。

2021五险计算器在线_21年五险一金计算器_2023五险一金计算器

③2005年以来五险一金缴费费率变化图

伴随着2004年7月1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上海市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在内“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体系已经形成。因此,2005年可以认为是上海五险一金体系的元年。

2005年以来,五险一金缴费费率长期保持稳定,一直到上文所提到的2013年开始,社会保险费率整体不断下调,公积金费率也更加灵活。五险一金费率从2005年的62.0%逐步降低到了当前2021年的51.66%左右,其中企业部分从44.0%降低到了34.16%,个人部分从18.00%降低到了17.50%。如下图所示:

2023五险一金计算器_21年五险一金计算器_2021五险计算器在线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费率2005年为30.0%,此后在2013年、2016年、2019年依次下调至24.0%,此后保持不变至今。其中个人费率一直维持8.0%未变,企业费率从22.0%降低到了16.0%。如下图所示:

2021五险计算器在线_2023五险一金计算器_21年五险一金计算器

2019年出台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0.0%降到16.0%的政策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费率2005年为14.0%,此后在2013年、2016年、2017年依次下调至11.5%,2020年阶段性下调至11.0%,2020年恢复至11.5%保持不变至今。其中个人费率一直维持2.0%未变,企业费率从12.0%最低降低到了2020年的9.0%,目前为9.5%。如下图所示:

2023五险一金计算器_2021五险计算器在线_21年五险一金计算器

3、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率2005年为0.5%,此后在2011年、2013年依次上调至1.0%,此后保持不变至今。生育保险全部由企业缴纳。如下图所示:

21年五险一金计算器_2021五险计算器在线_2023五险一金计算器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率2005年为3.0%,此后在2011年、2013年、2016年依次下调至1.5%,2017-2021阶段性下调至1.0%。其中个人缴存比例从1.0%降低到了0.5%,企业缴存比例从2.0%降低到了0.5%。如下图所示:

2023五险一金计算器_2021五险计算器在线_21年五险一金计算器

2017年开始的企业缴费费率从1.0%阶段性降至0.5%的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5、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2005-2015年统一基准费率为0.5%,对发生工伤的单位实行浮动费率;自2015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基准费率,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并对发生工伤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实行浮动费率。此后基准费率多次调整:2015年开始,除一类行业外的二类至八类行业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2018年,行业基准费率阶段性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执行;2019至今,行业基准费率阶段性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2015年后采用一类行业基准费率,则费率变化如下图所示:

2018年开始的行业基准费率阶段性折扣下调(50%或80%)的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费率长期保持14%,单位和个人各7%,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2018年,上海市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由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改为各5%-7%,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④简易五险一金计算器

利用第三方平台,设计了简易的个人五险一金计算器,如下表所示。由于微信对于个人公众号超链接外链的限制,目前以网址形式呈现,可以复制后在浏览器打开后使用。针对不同行业设置了不同链接,主要是工伤保险采用了不同费率。

行业

链接

行业一

行业二

行业三

行业四

行业五

行业六

行业七

行业八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如下,可参照判断自身行业类别:

2023五险一金计算器_2021五险计算器在线_21年五险一金计算器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具体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是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根据既往工伤保险支缴率来上浮动或下浮动获取,而本文均采用行业基准费率套入计算具体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准确性略有降低。

此外,五险一金的计算还涉及缴费基数的问题,大多数情形名义工资/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积金缴费基数是一致的,具体的缴费基数确定方法这里不再赘述。缴费基数还存在着上下限的问题,根据最新的2020年政策,上海市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上限28017,下限4927元,住房公积金纳基数上限28017,下限2480元。

附:文章主要数据来源

1、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3号令):

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

4、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5、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6、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沪府令93号)(2004首次发布、2010年修订,2012年再次发布):

7、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5)12号):

8、2010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9、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10、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3号):

1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5号):

12、2011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13、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沪府发〔2013〕62号):

14、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沪府令8号):

15、关于印发《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

16、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6〕3号):

17、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6〕4号):

18、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沪府发〔2016〕18号):

19、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沪府〔2017〕48号):

20、关于印发《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

21、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14号):

22、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公积金〔2018〕30号):

23、关于降低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4号):

24、关于本市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19〕8 号):

25、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号):

26、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沪医保待〔2020〕11号):

27、关于本市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沪人社基〔2020〕77号):

28、关于本市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0〕1号):

29、关于延长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14号):

30、关于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执行及有关事项的重要提示:

31、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医保规〔2020〕9 号):

32、人社部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1年: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最新【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 98 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webprojs_com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