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测检验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广西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及新发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膳食营养与健康、环境卫生与健康、放射卫生与健康、学校卫生与健康和卫生监测检验与评价,以及健康体检服务等工作任务,是全区(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技术指导、业务管理、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中心。现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理化检验学科(学术)带头人。

一、招聘职数与要求

理化学科(学术)带头人1名。

二、职位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国内外重点大学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优先),副主任技师(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从事食品和或者环境卫生(含职业卫生)理化检验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在国外相关机构、国家级、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会城市疾控机构、计划单列市疾控机构或者医学院校、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环境监测等机构工作经历;在某一研究方向在国内外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带领过团队在该研究方向取得过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

(三)本专业领域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的SCI等论著2篇及以上,并主持过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

(四)系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或者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以上学术社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优先聘用。

(五)身体健康,学术修养与科研道德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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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聘者工作时间采取全时制,聘期为六年。

三、岗位职责

组织制定本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学科骨干人才培养。

(一)聘期内申请获批国家级或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至少1项。

(二)聘期内发表至少2篇及以上具有一定影响的SCI等专业论著或发表SCI 收录论著影响因子(IF)累计达10分以上。

(三)聘期内带领本中心3-5名以上人员在某一研究方向从事研究并取得或达到一定水平(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

四、待遇

(一)待遇和工资:聘期内可内聘为教授(专业技术岗位三级或四级)并按相关文件要求定专业岗位级别,执行广西工资福利政策,与实名制编制人员同工同酬。

如取得正高职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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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正常工资待遇外,聘期内提供税前 1-1.5万元/月岗位津贴。

(三)与我中心签署工作协议后,可以成本价申购中心危旧房改住房一套(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四)科研启动费:根据理化学科特点和个人研究计划,在工作3年内中心提供科研启动费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使用公用的科研用房及实验平台。

(五)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幼儿园、小学)的上学问题。

(六)符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自治区党委、政府引进人才相关政策执行。

五、考核

对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及期满考核,在入职后的第三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由人事科牵头组织,中心学委会、科研培训科以及所在学科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发放岗位津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未完成比例(其中科研课题项目占75%,发表论文和科技成果占25%),退回已发待遇(岗位津贴),退回以成本价申购的中心危旧房改住房。已物化的科研设备部分,应将物化设备或资料交还中心。

考核合格并聘期届满者,符合入编条件的,经中心党委会同意办理入编手续或由中心党委会研究是否续聘。

六、招聘程序

(一)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人才招聘公告。

(二)申请人按照公布的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将以下材料压缩包发至邮箱gxcdcrsk@wsjkw.gxzf.gov.cn。

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理化检验所学科(学术)带头人报名表》(WORD、PDF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课题、论文等相关材料PDF扫描件。

(三)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科研培训科进行学术(包括科研项目、成果及论文等)审查及鉴定。由学术委员会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发展潜力等进行复审。

(四)面试。本次招聘采取直接综合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人事科根据学科岗位需求,面试结果等,将拟聘人选报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

(六)体检和公示。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心与招聘的学科带头人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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