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7日9 :00至2024年4月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见附件1)。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0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9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人数之比)不低于3:1。

5. 岗位调整。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考调岗位,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考调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6. 打印报考信息表。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使用。

南充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_南充市人力资源部_南充市人力

7.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 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的笔试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拟定于2024年4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下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情况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3。

2. 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考调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考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4.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考调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南充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_南充市人力资源部_南充市人力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特别提示

1. 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2.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3.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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