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简史》里,解释“无所为而为”时,有写过这样一段话:
「一个人不可能无为。因为每个人都有些他应该做的事。
然而他做这些事,都是“无所为”,因为做这些事的价值在于做的本身之内,而不是在于外在的结果之内。」
这也就是“终日有为而心常无为”的真正内涵。
当然,所谓的“无所为”,并不是真的什么也不为。
而是自始至终,都有一个围绕转动的内核。
正是那个内核,为“做那些事”本身,赋予了超越其本身的价值。
那个内核,你说它是良知也好,说它是天理也罢,又或者称之为“超我”,都可以。
但其实无非就是那个你真正想要成为的自己。
并非是某种职业,某种关系中的自己。
而是当你将自己从这些社会属性之中抽离出来时,仍旧是满意的,喜欢的,无愧的。
如此,你才能于千事万为之中,还是能够一心凝聚。
凝聚在你心中那个属于你,超越你,而你又必然会与其相遇的存在。
假如你不知道这种凝聚的力量,不妨想象一下石上火药。
木棒漫无目的敲击千次,日间功夫再勤勉,火药都不会有什么变化。
而铁锤只需要用力敲一次——“砰”。
石上花火。
当你开始练习着凝聚的力量,无论何时何地,只着力于那良知一点。
这样的花火,是无时无刻的。
一天有一天的进境。
一年有一年的进境。
体究践履,次第积累。
功夫愈久,愈自不同。
也许你会问,这样的凝聚,又从哪里开始?
任何地方都可以。
譬如一个再昏恶的人,最少也知道杀人是不好的。
只要能知道杀人不好,他便着这“杀人的事尽力不去做”一点力,辨他能辨的那点是非。
待杀人这一事的良知致了,再也不会烂杀人了,他再去下一事上去致。所谓“充其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正是如此。
昏恶之人,知道杀人不好的那一知就是他的良知。
抓着这良知往前致、致、致,由阴霾的天致出个浮云天的日来,由浮云天的日致出个晴天的日来。
恶人便会摇身一变,变成贤人。
摇身再变成圣人。
人若知这诀窍,随他多少邪思枉念,自有得力处。
到久久功夫成熟后,当真是烘炉点雪。
良知便是那烘炉,枉念如片片雪花。
尚未落下,早自消融了。
当真是灵丹一粒,点铁成金。
文/勺布斯
微博:@勺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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