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2021年永康市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1,表格照片位置需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照片),连同选调资格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扫描件(合并成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yksjyjrsk@163.com,PDF文件名和邮件的主题名统一编写为“报考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
经初审,符合选调条件的,进行考核。
(二)选调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笔试的形式,先面试后笔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分别设置合格分,笔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合格分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淘汰。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后如出现岗位空缺,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一次。
(四)考察
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
拟选调对象在永康教育城域网、永康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1.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3.本次选调过程中如有教师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
5.受聘人员须约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87101242;
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87101350。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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