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关于2024年1月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准考证打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4年1月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4年1月6日-8日进行,省招考院于2023年12月25日早9时-2024年1月8日16时开放准考证打印窗口。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高中学考频道()打印全省统一考试的准考证,也可直接登录黑龙江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考平台()打印。
打印前须仔细阅读考前须知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和《不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承诺书》。打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咨询当地招考机构。
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此前发布的《关于举行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适应性演练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我省2024年新高考适应性演练将在2024年1月19日至21日举行,具体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适应性测试科目采用“3+1+2”模式,由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3门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语文测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部分)测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听力部分安排在外语笔试开始前进行。选考科目包括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其中“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的1门首选科目,“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再选科目,选考科目均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测试时长均为75分钟。
考生适应性测试总成绩由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科满分 150 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适应性测试总成绩;考生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适应性测试总成绩,再选科目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适应性测试总成绩。
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测试工作由各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组考工作参照《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
评卷工作将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联合省内有关高校组织实施,评卷流程参照普通高考。
本次适应性演练的考场编排、测试试题、测试成绩、志愿填报和录取等仅用于2024年新高考适应性演练,与2024年6月普通高考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关联性。
另外,省招考院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会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素材|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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