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贪欲作为腐败的根源,一直考验着人们的信仰、意志和品质。一旦贪欲突破理智,就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泥淖。
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人在“贪”字面前缴了械,在“欲”字面前败下阵。事实上,从“高官”到“高墙”,从“做官”到“坐牢”,个体的腐化变质,是腐朽堕落与清正廉明两种内在力量对抗失衡的结果,起直接作用的是个体的思想认识。一旦思想阵地失守,崇高变成崇财崇物,其行为往往会出现庸俗化、物欲化、市侩化的倾向,特别是一旦身居高位,如果对权力制约的制度笼子没有扎紧扎实,便容易使得一些人为所欲为,诸如打“擦边球”,搞“潜规则”等,腐败行为由小打小闹到明目张胆,由细水长流到日进斗金。细数个别单位发生的窝案、串案,形成“渐进式”“塌方式”腐败,看似受不良风气的影响,但从根本上分析还是当事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出现了问题,制度监察出现了漏洞,正可谓一欲不禁便铸成千古之恨。
“权力是柄‘双刃剑’,领导干部手中掌握一定权力,这为其创造和提供了为人民服务的机遇,但同时也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主攻目标。”习主席的谆谆告诫如黄钟大吕,振聋发聩。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领导干部手中都有或大或小的权力,如何对待权力、运用权力,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历史的教训告诫我们,对于执政者而言,如果特权横行、贪腐肆虐,一种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就会激发群体性的不满意识,社会稳定也就失去了赖以支撑的群众基础。可见,容忍腐败就是无视危机。对于今天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必须明确权力的来源和性质,在用权上只有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人民,方能用之于公,用之于民。
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力,是防止腐败和反对腐败的关键。习主席深刻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一重要论述,强调了法治的极端重要性,从根本上回答了是“依人反腐”还是“依法反腐”的路径选择。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如果单纯依靠道德批判,或脱离了法规制度的监督和制裁,必然会导致反腐机构失能、主管领导失职、分管人员失责,反腐就不能达到治本的效果。因此,必须看到,腐败现象作为弊政痼疾,只有依靠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保证。不仅如此,还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锤比一锤更用力,不断净化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应关口前移预设防范机制,着力强化组织监管、群众监督和问责惩戒的权力制衡手段,有效堵塞权力寻租的漏洞,确保权力和制度运行沿着正确的轨道稳步推进。在这一过程中,还要突出综合性治理思路,强调与经济发展、政治建设、社会稳定和法制健全的同步推进。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充分完善监督体制,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民主和法治水平,真正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想政治生态成为现实。
(作者单位:31612部队57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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