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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怎么申请公租房?
于是小编写一篇珠海公租房攻略
帮大家弄懂珠海公租房~
高能预警,本文超“““长
什么叫公租房
公租房是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于市场的租价,租给城市“夹心层群体”,比如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城市低收入群体等。
简单点来说,就是政府新建了房子,然后再用很便宜的价格放租给租房困难群体。
公租房申领条件
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2、年龄35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
3、孤儿年满18岁;
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
5、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6、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7、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
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应当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9、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其他低收入家庭
1、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
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2、年龄30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
3、年满18岁的孤儿。
4、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5、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6、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7、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
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应当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9、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在本市属无房户/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
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应当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4、必须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
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18周岁的珠海异地务工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3、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4、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
5、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7、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新就业职工
1、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
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2、年满18岁的单身居民。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4、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5、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7、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专业人才
1、年满18周岁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一定投资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3、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5、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公租房申领材料
初次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有这些: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收入证明(工资明细12个月)在职/退休
3、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在职/失业人员
4、失业证复印件(年审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结婚证复印件
7、离婚证复印件
8、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9、无婚姻承诺书(到社区要)
10、房屋租赁证(复印件)
11、租住证明(居住社区开)
12、户口本复印件
13、户口地址的房产证明
14、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合同
说明:
1、上述材料,有冲突的证件只需要交符合你自己情况的,没有就不需要。
2、户口地址的房产证明,就是要证明你户口地址上面的房产跟你没有关系,一般是提供房产证,证明房主不是你就行了。如果卖了,就要提供买卖手续。
公租房申请方式
网上填表申请
网上填表申请入口:(回复“珠海”即可获取)
如下图,点击“网上申请”
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表申请
办理地点: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办公电话:2126390
◇珠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科源楼3楼,咨询电话:3268816
◇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住房保障室
地址:香洲区兴业路413号婚姻登记处办公楼4楼,办公电话:2635995
◇南屏镇政府社区办电话:8670690
◇翠香街道办社区办电话:2130868
◇拱北街道办社区办电话:8133170
◇前山街道办社区办电话:8612319
◇狮山街道办社区办电话:2130719
◇香湾街道办社区办电话:2138081
◇吉大街道办社区办电话:3336228
◇梅华街道办社区办电话:2523817
◇湾仔街道办社区办电话:8810099
◇梅华街道办社区办电话:2523817
◇湾仔街道办社区办电话:8810099
公租房资格审核查询入口
提交材料之后,
可以登陆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审判结果公示”处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如下图:
查询入口:(回复“珠海”即可获取)
通过审核,进入轮候库
审核通过后,就说明你已经有了配租的资格。
但流程还没完,你还需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公租房合同;
才算是进入轮候库、开始领取住房补贴、可以申请参加配租摇号。
3个月后不签租房合同,将视为放弃公租房保障资格。
一般这一步社区都会提醒你去签,告诉你该怎么操作,所以只要按照要求租房签合同,就可以开始领取公租房补贴了。
资格年审
审无论你是否已经配租入住,只要你开始领取公租房补贴了,社区/区保障办就要对你的保障资格进行审核。
如果审核不通过,就不能继续住公租房了。
审核时间:还没配租入住的,每年一审;已经配租入住的,三年一审。
这是今年才开始的政策,以后会不会调整还需继续关注。
年审所需材料如下:
如果你还没有配租入住公租房:
1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审批表
2收入证明(工资明细12个月)在职/退休
3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在职/失业人员
4失业证复印件(年审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结婚证复印件
7离婚证复印件
8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9无婚姻承诺书(到社区要)
10房屋租赁证(复印件)
11租住证明(居住社区开)
12户口本复印件
如果你已经配租入住了公租房:
1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审批表
2收入证明(工资明细12个月)在职/退休
3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在职/失业人员
4失业证复印件(年审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结婚证复印件
7离婚证复印件
8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9无婚姻承诺书(到社区要)
10户口本复印件
说明:两者的区别只有房屋租赁证和租住证明,其他跟申请材料一样;有冲突的材料,只交符合自己条件的就可以了。
确认参加摇号
在领取公租房补贴期间,如果遇到有你觉得合适的房源开始配租,就可以去申请确认参加摇号了。
最新的配租公告也可以去“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官网,找如下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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