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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通知来啦!(本文针对全日制本科老生。2023级新生可以提前了解评选规则,明年这个时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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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通知此前已经发布,点击这里查看。

深大奖学金评选通知

NEWS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圳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设置协议,现就我校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奖学金体系构成

(一)国家奖学金

40人,8000元/人

(二)社会奖学金

1.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10人,15000元/人。

2.鹏程奖学金:71人,10000元/人。

(三)学校奖学金

1.单项先进个人奖

(1)学业类:“学习之星”、“双创之星”

(2)特长类:“文体之星”

(3)公共服务类:“公益之星”、“优秀学生干部”

奖学金金额:

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奖学金获奖比例:

“学习之星”获奖比例:一等1%,二等3%,三等6%。

“优秀学生干部”获奖比例:一等0.5%,二等1.5%,三等2%。

“公益之星”、“文体之星”一、二等奖以及“双创之星”一、二、三等奖,不设比例;

“公益之星”、“文体之星”三等奖不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2%。

(4)特殊贡献奖

2.综合先进个人奖

(1)“荔园之星”

(2)“荔园卓越之星”、 “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

奖学金金额:

“荔园之星”20000元/人,

“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30000元/人,

“荔园卓越之星”50000元/人。

奖学金获奖名额:

“荔园之星” 每年级、专业(未分专业的年级按招生目录设置的专业数)1名;

“荔园卓越之星”获奖名额不超十名,

“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获奖名额十名。

(四)先进班集体

评定工作原则

(一)将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纳入统一的奖学金评选体系,统筹规划、同步评选;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也将同步进行。

(二)申报各类奖学金,均需满足《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第三条中规定的评选资格条件。

(三)学校奖学金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荣誉可兼得,奖学金以最高一项计发。

(四)学生参评学校先进个人奖项,不影响参评国家奖学金或校外单位所设的奖项及奖金(设奖单位另有要求除外)。

(五)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六)以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身份参与学生工作的原则上不可作为学生干部参加“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

(七)学院申报提交后,一旦发现评选条件不符者即取消其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篡改成绩单、伪造获奖证明、不如实填写获奖等级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整体工作安排

(一)9月13-14日,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在粤海校区和丽湖校区分别召开本科生奖学金工作会议,部署本学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各学院启动奖学金申请与评定工作。

(二)9月15日前,学院成立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制定并公示本学院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公示无异议,电子版发至学生部邮件公文,纸质版交至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3)审批备案。

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40个。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排如下:

(一)评定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和材料填报工作,各学院须严格执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深圳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候选人名额(附后),推荐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候选人。

(二)评定流程

1. 9月13日9:00至9月18日9:00,开放国家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功能,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交申请表。

2. 9月25日9:00前,学院辅导员进入系统完成审批工作,在线提交审批意见。

3. 9月28日17:00前,学院完成初评及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汇总下列材料报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

①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候选人汇总名单(纸质版:需学院领导手写签字、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3;电子版:邮件公文发至学生部)

②推荐候选人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电子版(无需提交审批表纸质版)。

4. 10月9日前,学生部对学院上报的拟获奖学生材料进行复核。

5. 10月13日前公示全校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到学生活动中心303领取拟获奖学生国奖审批表纸质版,并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6. 10月17日,学生部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定要求、分配名额及工作流程,开展本院学生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9月19日9:00至9月21日17:00,开放社会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功能,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交申请表,并附获奖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

注:

1.申请“深圳大学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各类校级以上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申请材料一览表(电子版),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各学院须将电子版申请表、申请材料一览表汇总后发至学生资助中心公共邮箱zzzx@szu.edu.cn

2. 深圳大学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全校共10个名额,每学院(部)最多推荐2名学生参加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注明推荐顺序。

(二)9月28日17:00前,各学院将“深圳大学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申请材料(校级以上获奖)报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3),中心汇总申请材料,报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10月16日17:00前,学院完成鹏程奖学金初评及公示工作,公示结束后汇总鹏程奖学金初评获奖学生名单(公文形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同时通过公文邮件提交电子版)报学生部(学生活动中心303)。

(四)10月16日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社会奖学金校级评审,会后学生部汇总、复核、公示全校社会奖学金初评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生部将初评结果报设奖单位及学校审批。

(五)社会奖证书及奖金发放时间以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结果为准。

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为保证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本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申请仍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严格执行《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中的规定,按照奖项设置、获奖比例,开展本院学生校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评定工作流程如下(综合先进个人奖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一)9月22日9:00至9月28日17: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功能,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交申请表。

(二)10月16日9:00前,学院辅导员及学生组织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完成审批工作。

注意:学校党政部门直接指导、管理的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主管部门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干部工作绩效做出在线鉴定。

1. 9月25日17:00前,请各学生组织完成 “优秀学生干部”(独立指标)的评选、公示工作,并将初评获奖学生名单(公文形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3)。

2. 9月27日17:00前,各主管部门指导老师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独立指标)初评获奖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

3. 9月28日17:00前,将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独立指标)获奖学生名单(公文形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交各相关学院。

请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初评获奖名单交给各学院,以便学院汇总、公示、上报获奖学生名单。

(三)10月19日前,学院公示初评获奖名单(含独立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11月7日前,学生部复核、汇总、公示各类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学生部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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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班集体评定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认真开展本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一)9月22日9:00至9月28日17:00,学生班集体网上填写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二)10月12日前,学院完成审批、初评,并公示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10月16日17:00前,学院汇总先进班集体初评获奖名单(公文形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通过公文邮件提交电子版)报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3)。

(四)10月23日前,学生部复核、汇总、公示全校先进班集体初评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学生部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

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统一工作安排,充分征求学生意见,制定符合本院工作实际的评选细则,公示并报学生部审批备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2. 申报过程中,已设定获奖比例或名额的奖项须等额申报;未设定获奖比例或名额的奖项由各学院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考核选评,学院申报提交后,一旦发现评选条件不符者即取消其获奖资格。

3. 为保证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一定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完成各项评选工作。

4. 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高效、无误。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参评总人数按照2022-2023学年度内非毕业班全日制在校学生总人数来计算。

2.评选过程中,各学院须按照既定评选工作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3.各学院在9月28日前将参评“双创之星”学术论文信息汇总表发给学生部(逾期未交视为放弃),学生部将交至图书馆集中检索。

4.“特殊贡献奖”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评定,学生无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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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申请重要时间节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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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荔园丽事公众号后台回复【奖学金】即可进入深圳大学办事大厅申请奖学金、获取奖学金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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