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儿之痛”
单单这4个字就令人心碎
更别说胎儿已经8个月了…
昨天(9月17日)上午,朱女士来19楼论坛发帖控诉海宁妇保院,她在帖子中声讨院方和相关医生,因为他们的失误和不作为,令她痛失爱子!
海宁宝妈@A柠檬酸梨(朱女士)发帖:
声讨海宁妇保院!因为他们的失误和不作为,令我痛失爱子!
我从8月11日早上开始不停反复向医护人反映,自己感觉不到胎动,而医护人员始终回复我是正常的,没有给我采取任何检查措施。当我要求转院时,医院更是说我的问题根本不大,不用转院去嘉兴。
之后直至8月12号,我依旧不停反应感觉不到胎动,并视线模糊。医生仍然是回复我是正常情况,没事的。在8月12号早上7点,我的胎心监测是134次,我又向医院反应视线模糊看不见了,同时要求转院,她们还是没有理会,只是给我开了胸腹水B超单,让我从早上七点排队,等了近三个小时去门诊B超检查!在这等待胸腹水B超的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们不停的去办公室找医生来给我检查、给我转院,均没有一个医生来给我采取任何紧急抢救措施,也不肯给我转院,只是始终说一句“等主任来到医院再说”。
然而主任来到医院已是将近十一点!在长达4个多小时完全延误导致我宝惨死……造成子宫卒中产后大出血休克,出现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仅剩7个点ICU抢救!我可怜的宝儿即将8个月,剖出来已是身高足足46厘米……
医生不让转院…
七点排队等3小时做B超…
以上住院时的细节还有待核实
不过这位妈妈上传了
浙江省医学会医学鉴定的鉴定书
以此证明 ——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到,发帖的朱女士属于重度高危孕妇,入院时就有重度子痫前期的病症。而鉴定书的意见表示:
“医疗过错在造成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
最令朱女士心碎的是,当时胎儿已经8个月了……看曾经的彩超报告单,宝宝的鼻子很挺,眼睛很大……
“怀胎八月,日日夜夜与我为伴,曾经我是希望能够亲亲抱抱他,如今再也没有机会了”她在帖子中这样写道。
▲网友上传曾经的孕照
▲网友上传的彩超图
朱女士还在帖子中上传了两份出院小结
可以看到,第二份出院小结有多处人为改动,最显眼的就是把出院诊断文字里的活胎改成了死胎……朱女士表示,是医院医生改的。
网友在留言区纷纷安慰妈妈
让她保重身体,建议她走法律程序
也有网友觉得
朱女士既是高龄产妇
又是患病的高危产妇
在生孩子这件事上
本应该更小心一些
除此之外,也有网友质疑
这只是朱女士单方面的说辞
有些说法“过于夸张”
针对网友的质疑,小编也联系上了涉事的医院。就在刚刚,小编收到了院方的最新声明:
2019年9月17日,关于“A柠檬酸梨?@”发布于嘉兴19楼关于“胎儿死亡事件”的帖子引起的网络热议,现我院给予回应,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8年8月2日产妇朱某某在外院妇产科就诊,诊断为早发型子痫前期,因病情危重接诊医生建议到上级医院就诊治疗,产妇未采纳医生建议,在家5天。
经我院孕产保健科追踪后2018年8月7日来我院就诊并收治入院。入院诊断:1.早发型子痫前期;2.孕5产1孕31周头位活胎待产;3.脐带绕颈(1圈)。入院后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并给予解痉预防子痫及对症治疗,住院期间浙江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产科专家多次会诊并多次建议产妇及其家属病情风险大需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8月12日晨,孕妇没有感到明显胎动,医生护士立即、多次至床边询问观察,听胎心及胎心监护,05:20胎心监护满分,胎动十次(正常)。07:00血压142/102mmhg,无头痛头晕,无恶心呕吐症状。于9:20左右B超检查时发现胎心消失同时发现胎盘早剥。考虑重度子痫前期引起胎盘早剥,继续等待孕妇有危及生命的风险,建议产妇立刻终止妊娠,反复劝说无效,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上级医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后转到嘉兴妇保院行剖宫取胎术,产妇抢救成功无生命危险,胎儿死亡。
2018年11月产妇向海宁市人民法院对我院提起民事诉讼(预立案),诉请赔偿95万余元,2019年9月在浙江省医学会完成医疗损害鉴定,案件将待三期鉴定完成后开庭审理。
对于此次事件我院深表遗憾和同情,但对于患者主张赔偿金额双方争议较大,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本院将尊重海宁市人民法院的判决,承担起应当承担的责任。也希望网友们更能理性的看待此次事件,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并能够相信、支持我院工作,我院及医务工作者将一如既往秉着“医者仁心”,勤勉尽责医治每一位患者。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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