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加/入/我/们
为加强我市消防救援执勤力量,保障消防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招地方政府专制消防人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5〕9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至2003年出生)的适龄男性青年,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
(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从事消防车驾驶岗位工作,有岗位补贴,需持有B2或以上驾驶证,具有1年以上实际驾龄,主要负责消防车驾驶和维护工作,符合以上条件者优先考虑。
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济源市文博南路79号济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咨询电话: 0391-6837612
聘用形式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济源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结果,按照择优原则双方共同确定招收对象。招收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经录用的人员,与济源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后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每人每月39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工作年限及综合考评情况,每年定期调整工资档次。
(二)工龄工资为50元/年递增,驾驶员岗位每月补贴600元。
(三)工作地点:济源市辖区。
(四)实行24小时驻勤模式,每月轮休8天,如不能按时休息按50元/天予以补助,队员每年享受10天年假。
(五)免费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集中食宿备勤、执勤,享受23元/人天的伙食标准,每年免费安排体检一次。
(六)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开展绩效考核。
(七)合同期内,凡违反单位纪律和制度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录用条件的,自动解除合同。
济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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