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延安市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育优势,提升并带动延安革命老区整体教育水平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与南京市人民政府签订友好协议,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领办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第三中学),现面向全国范围为新区江苏中学、新区第二小学公开招(选)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行业指导、统一安排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创新人员选拔和交流方式,有序提升我市教师队伍素质。

二、岗位及人数

1.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计划公开招(选)聘教师55名,其中公开招聘35名、公开选聘20名;

2.延安市新区第二小学计划公开招(选)聘教师45名,其中公开招聘26名、公开选聘19名。

具体招(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范围及条件

本次招聘和选聘岗位所涉及的范围、户籍、工龄、年龄、任职时间、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验证。

(一)招(选)聘的人员范围

1.招聘的范围:全国中小学在岗教师(延安市域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2.选聘的范围:全国中小学在岗在编教师(国家事业单位在编教师)。

(二)招(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需求为准);

③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1日至2001年5月2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发文授予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条件;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2.公开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和身体等资格条件;

③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1日至2001年5月2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发文授予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④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⑤具备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任职等其他资格条件;

⑥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选)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国家、省和市对公开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四、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5月21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2019年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新区第二小学公开招(选)聘教师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08:00—5月29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按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记入本人诚信记录。应聘人员应上传本人近两月二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选)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和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发文授予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报考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列限制。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选)聘计划。对于因取消岗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对不改报或不适合应聘岗位的退还所缴报考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聘岗位专业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执行;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5月27日08:00—5月30日12:00。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08:00—5月30日14: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打印报名表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08:00—5月30日14: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报名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50元收取。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19年5月31日14:00—6月2日09: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必须持有准考证,未持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

(五)笔试

1.本次招聘和选聘人员笔试工作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和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2.时间和地点:拟于2019年6月2日上午09:00—11:00,组织参加2019年新区江苏中学、新区第二小学公开招(选)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地址在延安市内学校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得参加笔试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一周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在公告公布网站查询。

对违纪违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和选聘资格复审人数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遇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选聘的还需提供《2019年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新区第二小学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5)。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考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聘全过程。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本次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备课,分说课、讲课、答辩三个环节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公告公布的网站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1.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及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十)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招聘和选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和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2.对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招(选)聘结果通知。公开选聘确认人员凭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办理人事调配、编制、工资等人事手续。公开招聘确认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确认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3.选聘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和选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和选聘资格。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各环节,贯穿于招(选)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选)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2.本次公开招聘和选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选)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单位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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