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1年度“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需求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测评时间:2021年7月17日上午09:00

面试地点:毕节市统计局会议室(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0424室)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首位并列时,由市统计局结合实际组织首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6.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相关测评专家5名)。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毕节市统计局_毕节地区统计局_毕节统计局官网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市统计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统计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223541(毕节市统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8339338(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十、疫情防控措施

详见《毕节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毕节市统计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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