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提升全县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依据《陇南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陇市监发〔2023〕54号),结合个体工商户分型结果,现组织开展我县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入下:
一、申报条件
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评选、入库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选拔、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是入选我县“成长型”“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由省级部门划分完成,详见附件1),均可对照甘肃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详见附件2)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一自主申报。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
A. 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B.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原则上“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选取,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制。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标准。
二、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三、申报途径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登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完成申报。具体流程为:访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培育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应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完成申报。
(二)部门推荐:由相关部门通过填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部门推荐表(附件3)进行推荐。对有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工匠、退役军人创业者、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经相关部门组织推荐,由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拟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需要事先征得经营者本人同意。
宕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宕昌县“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名单.pdf
附件2、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基础标准.pdf
附件3、宕昌县“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部门推荐表 .pdf
总监:董国平
监制:肖战明
审核:杨永生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最新【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 98 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webprojs_com